1、深入开展平安高校建设,制定学院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学院的安全稳定和突发事件处理,对各部门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责任进行监督、指导、检查、考核,维护校园治安环境,协调与周边及相关部门的关系。
3、负责学院安全教育课程建设,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,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。
4、调查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院内发生的治安纠纷、刑事案件等,保护案发现场,并及时向公安、国安等机关报告。
5、负责学院治安防范工作,做好物防、技防设施的使用、管理和维护,对院内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巡查与监督管理,负责群防群治工作,指导和管理学生护校队工作。
6、负责学院内交通秩序的监管,及时做好交通设施的维护和管理,发放车辆校园通行证。
7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,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,定期做好消防设施的检修,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,防范火灾事故发生。
8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院内重点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工作,负责师生户籍管理,做好院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。
9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,指导并监督物业公司制定校园安保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,重点检查和考核门卫、巡逻等相关工作。
10、负责学院国防军事课程建设,做好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,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,依法开展学生兵员征集工作。
11、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并做好相关工作,协调落实双拥工作,开展拥军优属、军地共建等活动,完成国防潜力调查与民兵训练任务、预备役登记和报告等工作。
12、做好本部门人员、设施、设备的管理工作,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